为切实加强辖区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资料图片)

全面提升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7月以来

苍南县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双月攻坚”综合整治集中行动

自行动开展以来

已联合公安部门处罚3起

销售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案件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一款二项到四项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的规定

对3人均处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既违法又危险

被随意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无异于行走的“炸弹”

NO.1

3人死亡,车主有期徒刑3年

2020年8月8日早上5时14分,南京市鼓楼区金陵村小区405号一楼楼道内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5时38分明火被扑灭,火灾造成3人死亡。同年8月22日,车主卢某因涉嫌犯失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逮捕,当地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以失火罪判处车主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NO.2

万块改装电瓶车行驶路上自燃

2023年2月22日11时20分许,在南宁市东葛茅桥路口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发生自燃,火势凶猛,现场冒起滚滚黑烟。车手刘先生介绍,几年前他花两万多元改装了这辆电动自行车改装后能跑200多公里,下班行驶过程中突然感觉车后部冒烟,烟越来越大,很快烧了起来。他匆忙下车躲避,随后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阿消提示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和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路面查处和源头管控工作,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以此为鉴,切勿以身试法;请广大居民朋友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择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切勿贪图“快”而舍弃安全。

哪些属于“非法改装”?

1.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4.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5.加装伞架、车篷;

6.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用不匹配的电池 充电器

极易引起内部线路过热或短路

导致车辆自燃起火!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改装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吧!

“非法改装”三大危害

超速行驶,危险难控

01

电池进行改装后,整车重量改变,车速提高后,行驶过程中极易失去控制,会产生侧滑和前翻的危险。所以,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

接线损伤,打火爆炸

02

一般电池内都是酸性化学物质,电池充电后期会产生腐蚀性酸雾,当电动车电池改装后,接线端子等往往会产生损伤,会导致电缆接线腐蚀加速而断开,如果此时随意扣搭导线,产生打火后,就会引燃电池充电时内部聚集的氢气,导致爆炸。

线路改动,短路自燃

03

改装电动车首先改变的就是电路。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电动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电动车改装大功率电池后,由于电压升高,改装后的电动车控制器或电机很容易烧掉。

来源:苍南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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